据新华网报道,对于那些在举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,或者因个人原因想要撤销举报的人来说,后悔可不是几个简单的字就能解决问题的。这也是我深有体会的。
去年冬天,我因公司同事向我借款却拖欠不还,情急之下将公司财务账目报送到了相关举报部门,本以为可以借此让同事还钱,却没想到事情却逐渐失控。
在我自己没有对举报行为进行查证的情况下,接下来的事情是这样的:经过初步审核和调查,我的举报被局里采纳,并得到了来自上级部门和媒体的关注。期间,我因为担心报复和安全问题,多次向办理人员透露了自己不愿进行投诉和要求保密的心态。
然而,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,不久前,当我带着“忐忑”心情和法律代理人一道前往机关听证时,却惊奇地发现,查核者已经查出了我的举报里有虚假陈述的猫腻,并开罚单给我,罚款金额竟然高达90万元!
接到“荒唐”的罚单时,我除了震惊和后悔别无选择。如果当初我仔细查证举报材料,不武断行事,反而会减少很多麻烦和挣扎。同时,也教会了我,举报不是想举报,就举报,真诚和客观是最基本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