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权房是指未经土地出让或出租,未经商品房预售或出售、未经房屋租赁等法律程序,以非正常手续取得房屋居住权的现象,包括被称之为“小产权房”、“无证房”的无居民承包地上土地、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,以及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,未经公共资源交易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、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,擅自在该土地上盖房出租或销售的“违章建筑”等。
使用权房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不可忽略的存在,它得以生存有着很多社会和市场因素。但要看到,使用权房是依法不得存在的,是一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和规定的现象,是一种不良风气。想要杜绝使用权房现象,尤其是形成小产权房、无证房的情况,目前来看,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。
- 完善法制机制,彻底遏制违法建设、违法销售、违法出租。重在加强土地供应和管理配套制度的改革,推进城市规划与用地管理体制的改革;
- 加强执法机制,完善政府监管建设工程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,加强相关部门协作,形成联防联控;
- 资金和合理住房政策的引导,为购房群众提供途径,杜绝非法、恶意集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