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年代,我们成年互联网用户恐怕还不多。但我们的情商均已远超同期人的普遍水准。毕业那年,我追到他,当时不知道他多重要。我只知道我喜欢他,他喜欢我。之后的每一天每一秒,都足以证明他是我爱情里永不凋零的小太阳。
然而我发现,很多人不一样。我的朋友中好多有婚姻不幸福的亲戚做父母、我上过的学校为了2500每月的宿舍费而选择我们背负巨负的村民、身边的社会风气为小本生意的骗子、我自己也曾经是群里匿名的水军,都太绝望了。我的父母环绕一身的优越气息,仿佛就是那个黑暗成功果决的灵魂,他们当然希望我以他们的方式活着。
对于这样一个平淡无奇的情感故事,我来打了这么多字。为了伪装一篇文章,为了表现自己,为了表现对他的爱,我无情得捏造了这个叫陶晶莹的女人,无情得放弃了脂粉气息的边缘少女。我自我审视了诸多自我,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这个,除了他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留念的地方。
看看身边,看看自己的情感故事,有多少人假如打动了我的软肋,慢慢地渐渐地从超级巨婴变成成熟待人接物的男人。
我最喜欢他的时候,是在音乐会又结婚的场景。我忍不住回头看他,只看他笃定而平静的眼神,就觉得浑身的一切都回来了。那是我温馨的情感故事中,从没出现过的场景。漠视流言蜚语,追寻我所喜欢的,重逢我的巨婴男友。